关于组织征集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42次

发表时间:2021年02月23日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任务部署,2021年全省工信系统将进一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以重点项目为牵引统筹推进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此,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建或即将开工的“数字新基建”重点项目(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项目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二、征集条件
    1、项目计划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技术创新、产业应用、数字赋能方面具有示范性,符合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相应行业属性。
    3、2020年已列为全省“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的不再申报。
    三、征集程序
    1、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征集,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表(见附件)。
    2、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进行审核推荐,2021年3月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汇总推荐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初步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项目评审和答辩等情况,省工信厅发文公布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2021年)名单。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市州工信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征集,不限定各市州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2、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可于3月5日前直接向省工信厅推荐“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
    3、鼓励省级有关协会、机构面向所服务的企业积极宣传发动,并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或省工信厅推荐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许文琳  0731—88955583
    苏小鹏  0731—88955549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收件人:苏小鹏13142006668)。
    电子邮箱:hngxtrgznc@163.com

    附件: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附件:2021年“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