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开展"一号督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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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3月24日

人民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杨迪)为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实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的目标,近日,税务总局出台10条措施,进一步固化已有创新成果,并提出新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自动链接并及时维护。

  二是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级税务机关要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三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税务干部是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员,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之一,要加强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从事先审批到事后备案,从专门备案到查账征收企业自动备案,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不断简化,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包括定率征收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小微企业实现自动备案,不再另行报送备案材料,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

  五是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小微企业点多面广,优惠政策落实难度很大,省税务机关要通过核心征管系统或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

  六是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实现应享尽享。

  七是严格定额征税管理。目前,税务部门对一些经营规模较小、核算能力较低的小微企业采取定额征税方法。为规范管理,要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八是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税务总局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公开督查情况,同时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今年7月份,税务总局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九是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专人全程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十是加强统计分析工作。要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开展减免税效果分析,查找问题及差距,全面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据了解,近年来,税务部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已取得显著成效。仅2014年一年,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营业税减免合计612亿元,其中,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为246万户,减免税额101亿元,受益面达90%以上。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的优惠政策,共惠及全国约220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511亿元。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社会对有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超过90%,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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